May 6, 2016

讀威爾森《論人性》(上)

第一次知道愛德華.威爾森(Edward O. Wilson)是大學時看到他風度翩翩、激勵人心的TED演講〈給年輕科學家的建議〉(2012),後來又在科學新聞看到「生命大百科」(Encyclopedia of Life)網站的消息,發現原來早在2007年他就講了〈我的願望:打造生命大百科〉。當時我只在維基百科上得知一個冷門單字「myrmecology」(螞蟻學),但仍對於他的具體成就毫無了解。

去年(2015)我閱讀《好人總是自以為是》(The Righteous Mind: Why Good People Are Di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n, 2012),終於再次見到了威爾森先生。《好人》作者海特(J. Haidt)在書中的「威爾森的預言」一節,說明了威爾森對道德心理學的貢獻。威爾森於1975年發表《社會生物學》(Sociobiology),整部書大都在說明演化如何塑造動物行為、社會性動物的大規模合作行為如何產生,但他在最後一章〈人類:從社會生物學到社會學〉探討了演化如何塑造人類天性和行為,進一步侵犯了傳統上屬於人文社會學科的問題,引發了巨大的爭議。最尖銳的主張是在「倫理」一節,他開宗明義就說:「科學家和人文主義者應一同考慮一種可能性,那就是,是時候讓倫理學暫時脫離哲學家的掌控,並且使之生物化(biologicized)了。」生物化是怎麼一回事呢?威爾森在後面給了非常具體的說明:「義務論準則(deontological canons of morality)是倫理哲學家過問下視丘-邊緣系統情緒中樞後的直覺產物......只有以『生物適應』(biological adaptation)解釋情緒中樞的活動,才能釐清義務論準則的意義。」關於道德直覺與情緒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哲學家休姆(Hume)早有精闢的見解,威爾森只是加上腦科學的描述。而海特更進一步創立了「道德基本原則理論」(Moral Foundations Theory),他的團隊歸納出六個基本道德模組,每個都有相對應的情緒與可能的演化來源,在書中有詳述。

海特也提到,其實達爾文早就有以演化解釋道德感的嘗試,其關鍵論點大致就是現今被稱為「群擇」(group selection)的機制。達爾文在《人類的由來》(The Descent of Man, 1871)寫道:「若一個部落由眾多具有勇氣、同情心和忠誠的成員組成,他們隨時準備好在危險時互相警告、互相支援和保護,那麼這個部落將會更成功並且征服其他部落。」達爾文還有一句話是對道德起源非常簡潔有力的說明:「最終,我們的道德感或良知變成一種高度複雜的情感——其源於社群直覺,泰半以同胞的讚許進行引領,再用理性、自利與之後的深切宗教感受加以控制,最後用教導和習性加強之。」

可是當社會達爾文主義與納粹的優生學帶來災難時,人們根本不願正視演化論在人性之善方面的解釋力,人們寧願相信洛克(John Locke)所說,心靈是白板("tabula rasa";blank slate),等著被經驗寫入,人的所有觀念都是透過「學」(sensation)與「思」(reflection)而來,如此才可能以透過教育塑造出好人。威爾森的貢獻在於讓演化論的人性解釋復活,《社會生物學》是極具野心的嘗試。

論人性》(On Human Nature, 1978)的主旨就是要把他的主張進一步說清楚、講明白。這本書雖篇幅不大,但廣徵博引,雖然文筆優雅但缺乏精煉的系統性論述,而且有不少稍嫌晦澀的比喻,讀起來不太輕鬆。畢竟威爾森自己也在序中提到「演化理論本身也還不完善,無法使本書審視的命題成為定論」,不過其實仔細讀讀還是可以理出一些梗概,雖然論據時常不夠嚴謹,仍饒富洞見。

這本書的核心主張是基於「對科學唯物主義的信任」,延續《社會生物學》所揭示的方向,將屬於自然科學的演化論生物解釋引進社會科學,以期對人類的未來走向有所啟發。

《論人性》。台北市:時報文化(2002)
本書可以分成兩大部分與總結,前半部以四章說明社會生物學的人性論有哪些基本概念和原理,後半部再以四章提出四種人類特徵(攻擊、性、利他、宗教)的生物學說明,最後以〈希望〉一章作總結。以下是各章的摘要,未必忠於原文,也可能有我自己的誤讀或超譯的成分,請不吝指正。

第一章:困境(Dilemma)


關鍵概念:天擇(natural selection)、科學唯物主義(scientific materialism)、對手學科(antidisciplines)

假如我們接受是遺傳的機會(genetic chance)與環境的必然性(environmental necessity),也就是天擇的過程創造了人類與人性,那麼便產生兩層困境:(1) 我們的生物本性只是遵循演化的引導,但此過程似乎並未為目標與價值提供指引。為了因應第一層困境,威爾森說,我們應該「追尋以更真實的人類定義為基礎的新道德規範......必須內省、剖析心智的機構並追溯其演化史。」研究心智的機構和演化史讓我們了解我們所具備的心智特徵如何而來,進而我們可以判斷這些遠古演化史所帶來的特徵對現代人來說還適不適用。這使我們得以進入第二層困境:(2) 如何抉擇我們的內在道德本能?按照威爾森的生物風格說法,就是我們對固有的、由演化過程寫入腦中的、總是由低階的無意識浮上理性意識的內在約束(innate censor)和行為動力(motivator)該如何做取捨?這不是個容易回答的問題。

缺乏演化觀點的哲學家,基於所堅持的不同原則和價值,配合他們強大的理性與邏輯,在倫理學主張上產生重大的分歧,羅爾斯(John Rawls)的《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 1971)以公平為正義的基礎,導向支持政府積極介入資源的合理分配,諾齊克(Robert Nozick)的《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Anarchy, State, and Utopia, 1974)則首重個人權利,導向無政府主義,主張政府極小化。其實演化的觀點可以暗示我們,什麼作法才是比較「可行」的。

在近代科學史上,對手學科總是由互相對立走向互補的進步過程。例如細胞學(cytology)和生物化學(biochemistry)是探討細胞運作的兩種方向,當科學家了解微觀之下的微觀,終於融合為細胞生物學(cell biology)。而當遺傳學(genetics)的分子基礎確認,便與生化學合流,產生了成熟的分子遺傳學(molecular genetics)。對手學科之間的正反合,是科學唯物主義進步的必然過程,威爾森相信生物學終將提供對手人文社會學科大量材料,被大量吸收並快速超越,他的願景是終極的「知識大融通」(consilience)[1]。

第二章:遺傳(Genetics)


關鍵概念:遺傳決定論(genetic determinism)

社會生物學的基礎主要是生態行為學、生態學和遺傳學。讓我們把距離拉遠來看,人類可以借鏡的對象是地球上的其他社會性物種,他們是自然已進行的演化實驗。其中最值得探討的是靈長類,我們與他們的相似性來自共通的基因,我們的獨特性則來自與他們的差異。早先被認為是人類獨有的能力,許多都已經在黑猩猩身上看到了,例如符號語言的使用能力、合作的行為、工具的使用、工具與習性的「文化」(在松澤哲郎《想像的力量》有更詳細的介紹)。普瑞馬克(David Premack)訓練的雌黑猩猩莎拉(Sarah)甚至會組合概念發明新詞,蓋洛普(Gordon G. Gallop)則以鏡子測試確認了黑猩猩有自我意識。了解這些小兄弟,我們可以知道人類是站在什麼樣的基礎上,取得現今獨佔的水準。

過去許多馬克思主義者、心理學家、人類學家、社會學家主張社會行為可以任意塑造,但其實演化並沒有使文化成為萬能。我們現在應該問的問題是,人類的社會行為由遺傳決定到何種程度?人性雖然只是許多大雜燴組合的可能性之一,但由於遺傳的威力,即使想藉外力改變一小部分,都會造成巨大的混亂。我們可以設想一些由遺傳導致的必然性,例如,人類無法完全模仿黑猩猩的生活方式(我想人民公社生活、兒童離家集中教育的失敗也是很好的例子),這是遺傳所決定的傾向。又假如人類在沒有文化的環境生長,照樣能夠產生一套可轉換、比較的語言和文化,這是遺傳所決定的自發性。我們的智力與個人主義思想受文化塑造,但低階、非理性的本能則難以被文化動搖。

遺傳效應的鐵證是同卵雙胞胎的研究,而關於遺傳性、荷爾蒙、神經傳導物的科學也支持人類精神的一致性。遺傳在地理上的變異也是真確的,美國的白人、華人乃至於納瓦侯族(Navajo;美國西南部原住民)的小孩表現出不同的易躁動性。而遺傳的解釋力可以用人類所有文化共通的特徵說明,例如亂倫禁忌(incest taboo)和高攀婚姻(hypergamy)。

雖然強調遺傳,但威爾森也不排除文化。他說純粹的文化行為和受遺傳所限制的行為都能符合社會生物學的框架。我們必須小心分析,釐清代表遺傳限制的傾向和自發性影響人類社會行為到什麼程度。

為了回應反社會生物學者的恐懼,威爾森表示:「我們無須被迫信奉生物上的一致性,方能肯定人類的自由和尊嚴。」人類的遺傳多樣性並非暗示不平等,而是代表人類是單一的物種。試想,假如與我們相近的南猿(Australopithecine man-apes)還生活在地球上,我們應該以什麼樣的倫理標準對待他們?又,假如未來出現超人類(Homo superbus),他們又會如何看待我們呢?

第三章:發展(Development)


關鍵概念:發展地貌(developmental landscape)、預先學習(primed learning; prepared learning)

威爾森為了說明遺傳決定論,以蚊子與人類作對比。蚊子的一生極短暫,他們一生的行為都透過基因決定,極小的腦必須成功地產生所有的本能,雄蚊被頻率同雌蚊振翅聲的音叉吸引、雌蚊根據特定的線索(例如體熱、乳酸味、ADP)找到獵物,將之視為自動機器(automation)一點都不為過。他們的行為都是本能,不受環境塑造所影響,根據遺傳學家沃丁頓(Conrad Waldinton)的「發展地貌」比喻,就只順著一條渠道從高處往下直達確定的目的地。人類的思想和習慣則複雜得多,慣用手雖然一部分受遺傳決定,但父母的教育可以讓預定是左撇子的小孩在發展地貌上改道,成為右撇子。以發展地貌取代天性與教養的爭執,就是人類版本的遺傳決定論。

杭士基(Noam Chomsky)的「深層語言文法」是為了解釋人類小孩如何能以遠比記憶學習還快速地學習語言。將智力發展視為先天遺傳程式與環境間的交互作用,皮亞傑(Jean Piaget)稱之為基因認識論(genetic epistemology),其實就是研究基因如何設定心智發展之過程。其他預先學習的例子眾多,例如恐懼症好發童年、高度非理性、帶強烈情緒且難以根除,常見的例子是蛇、蜘蛛、老鼠、高度、密閉空間等等古代環境的危險因子。相較之下,對刀、槍、電源插座的恐懼就必須在後天習得。人類有將己群與他群區分的強烈傾向,艾瑞克森(Erik Erikson)就洞察到各地的人都有執行「假性物種區分」(pseudospeciation)的傾向,視異己的社會為次等的物種,對待我群的道德觀念不適用於異己。

第四章:浮現(Emergence)


關鍵概念:決定論(determinism)、自由意志(free will)、先驗圖示(schema)、文化遺傳(cultural inheritance)、自催化模型(autocatalysis model)、異常增生(hypertrophy)

威爾森以擲銅板和蜜蜂飛行來說明決定論與自由意志的關係,他的說法不太容易理解。純物理現象的擲銅板最終哪一面朝上肯定是決定論的,但我們就算用電腦分析預測也到達不了100%準確。假定蜜蜂本身知道自己此時要到何處、要做什麼的意志,但可以肯定的是牠永遠不會知道我們預測牠活動的決定論知識,因此蜜蜂仍然保有自由意志。並且因海森堡測不準原理,觀測者與被觀察者的意志和命運互相交纏,我們觀察另一個人的心靈也永遠無法達到決定論的結果,因此還是無法以「確定的」決定論結果消除自由意志。反過來說,雖然威爾森肯定自由意志,但自由意志終究只蘊含有限的可能,就像擲銅板的電腦預測可以高過瞎猜、自由蜜蜂的飛行可被生物學知識預測,人的行為也是。

談到意志的物理基礎,威爾森以皮亞傑式的模型說明,也就是先驗圖式(schema)與感官輸入的動態配對調整過程。他認為這可以解釋「意志」,從演化發生而來是可能的。在此威爾森似乎把我們對世界的認知(包括完形[gestalt]的能力)、內在欲望驅力(生理需求)、情緒反應等等都納入他所說的先驗圖式,都能與感官輸入互動而產生反饋迴路(feedback loop),並且從無意識進入到意識的決策中心,畢竟這樣才是完整的「意志」。這就是威爾森所說,與決定論並行不悖的,「受制的」自由意志。

人類是文化演化與生物演化的雙軌演化,文化演化是拉馬克式的(Lamarckian),生物演化是達爾文式的(Darwinian)。但兩者的分歧不會太大,因為前者受制於後者,而後者也會順應前者。威爾森認為,文化並不是獨自演化的超有機體(superorganism),人類演化蘊藏著崔林(Lionel Trilling)所說的生物迫切性、生物必然性,以及生物理性,並非文化所能企及,並且在其中預留了最終的判準。威爾森表示,奴隸制在人類史上的失敗便是典型的例子。他認為人類終將有某種啟示的命定("revealed destiny"),意思大概是文化其實應該循著「較可行」的路線進行。

文明的「浮現」是怎麼一回事呢?他說,文明是一種異常增生(hypertrophy),就像大象的長牙、雄麋鹿的大角。威爾森提出「自催化模型」,從二足、用手與智力的互相激發,到合作、八卦能力、社會技巧,乃至於世界各個文明走過的相似浮現過程:平權狀態(egalitarian)的狩獵—採集社會 → 男性支配的部落 → 首領制的明確等級、分工 → 城市和國家(軍隊、官僚、統治階層神聖化)。每個文化的起點都是狩獵—採集時代的適應,接著開出各種文化,而文化的走向肯定受遺傳所限制。我們目前所擁有的基因,在演化的時程上99%以上來自狩獵—採集時代以前,研究舊文化可以讓我們對自己有更多了解,但他們正快速消失中。

人類知識的聚積也是一種異常增生。威爾森在本章末尾再次說明以社會生物學「論人性」的遠大目標:
「純粹的知識是人類最終的解放者。它使人類和主權國家彼此平等,漸次摧毀迷信的老舊藩籬,提升文化演化的層級。......自我認識將顯現生物層面的人性要素......自我認識能幫助我們更精確的分清未來的行動進程是安是危,我們就能夠更審慎地判斷,人性中的哪些要素應該要發揮,哪些應該要消除;哪些欣然接受,哪些應該謹慎處置。」
我覺得這是十分動人的遠見。


→ 下半部分請見:〈讀威爾森《論人性》(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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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威爾森的願景總是宏大,他從動物行為學跨入社會生物學寫了「三部曲」:《昆蟲社會》(The Insect Societies, 1971)、《社會生物學》、《論人性》,最近還有文字更精煉淺白的《人類存在的意義》(The Meaning of Human Existence, 2014);為了人類知識的願景寫了《知識大融通》(Consilience, 1998);為了保存生態多樣性與地球的未來寫了《生物圈的未來》(The Future of Life, 2003)和今年剛出版的《半個地球》(Half-Earth: Our Planet's Fight for Life, 2016)。


Last edit: Jun. 17, 2016.

4 comments:

  1. 這邊談得浮現(emergency)不知道有沒有琢磨在關於人性面或是自由意志上的探討,還是只用來闡述文明的進程,另外,浮現這邊想要講的是“整體”遠大於局部的總和或是量子生物學裡面對於意志的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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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覺得威爾森使用emergence這個詞用意應該很單純,只是要說明意志和文明的出現。

      意志方面,他認為演化有可能讓意志(或心靈、靈魂)以神經為基礎發生,所謂的「先驗圖式」當然就是以神經為物理基礎的,我把這部分略過不提,但威爾森所提的神經基礎是決定論式的,他那時候還沒有大腦活動先於決定的實驗(Benjamin Libet, 1983),也沒有量子力學的自由意志解釋(我記得加來道雄Michio Kaku有提過神經漏電的說法)。他的銅板和蜜蜂論證是不需要量子力學支持的,可以再仔細品味看看。

      文明方面,從類人猿到人類初期的狩獵採集生活,如何迸發出後來高度發展的文明?自催化(生物演化+文化演化)是他提出的解釋,自催化的結果就是肥大(hypertrophy)。

      總之還是強調演化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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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於量子力學來解釋人類思考除了加來道雄外,可以參考Jim Al-Khalili,Johnjoe McFadden這兩位作家的作品,他們的新書Life on the Edge: The Coming of Age of Quantum Biology有蠻清楚的概念闡述!經過筆者解釋,覺得威爾森沒有碰觸到很深入的生物觀念,只是借詞來說明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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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心靈的物質基礎解釋一直以來都待填補,量子力學能解釋到什麼程度很令人好奇,我也來讀讀看《Life on the Edge》怎麼說,假如真的被解釋了,那麼有意識的機器人是否就可能了呢?我也覺得Wilson就只是借詞而已,看來Farmer兄是個突現迷 XD

      威爾森的立場大概就是預設意識有物質基礎(這是科學唯物主義的一環),所以產生了自由意志與決定論衝突的問題,過去哲學家們有各家說法,我覺得這方面擅長以科學討論哲學的Richard David Precht在《我是誰?》這本書裡討論得不錯,有機會也來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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